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持续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申报工作,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结合地市推荐名单进行评估确认,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二、切实做好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工作各地市应持续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开展梯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培育及创建活动,加快形成梯级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发展的良好格局,三、持续做好培育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内的企业或园区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各地市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2.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28日(联系人及电话:张诚,020-83133243)附件:1.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1-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docx3.附件1-3: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docx4.附件1-4: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docx5.附件2: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