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1〕457号),我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刊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联系电话:0577-88960032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附件:《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wps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