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一)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二、支持方向专项资金(第二批)原则上集中支持促消费综合奖励项目的建设,促消费综合奖励项目主要包括用于与促消费综合奖励项目直接相关的工作,企业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级、市级财政同类型专项资金支持的,对2021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我市零售企业销售额(不含税)达1亿及以上、品牌餐饮企业销售额(不含税)1000万及以上的,填写《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表》(附件2),请各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于8月4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经审核通过、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于8月8日前于扶持通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资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确定采取专家评审制度,封面统一标题为: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材料,六、监督和检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监管工作,取消该申报单位三年内申请本专项资金的资格,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汇总表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表3.材料真实性声明4.承诺书佛山市商务局2023年7月24日(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3286918,三水区87721942))附件:1.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汇总表.xls3.附件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表.doc4.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5.附件4.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