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公布,2019年7月16日修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18〕1号)等法规政策要求,2023年6月21日,鄯善县自然资源局邀请2名专家及组织七克台镇人民政府、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鄯善县分局、县林草局、七克台镇亚坎村委会,对鄯善县工业园区南亚红旗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进行验收,矿业权人已按照验收意见完成了整改,验收结论为“合格”,同意通过验收,现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18〕1号)等法规政策要求,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及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鄯善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反馈,寄件地址:吐鲁番市鄯善县老城南路398号邮政编码:8382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伊尔夏提·艾力0995-8388865附件:验收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