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对象在杭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三、申报要求1.本次申报的项目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区、县(市)科技局、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根据指南目录每个选题限额推荐一项,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20%,3.除市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外,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同类型科研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市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4.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hangzhou.gov.cn:36789/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5.项目由各主管部门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四、申报及受理截止时间各单位线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24日,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杭州市黄姑山路40号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