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及《东湖高新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将高新区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支持企业发展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一)申报要求绿色制造名单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2.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中的基本条件,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3.各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8月9日前报送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版3份,4.以上申报资料均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分类填写编制,电子版必须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报送(申报资料及附件应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并包含签名公章等全部要件上传平台),(三)其他事项1.本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仅限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个类别)与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推荐工作同时开展,二、支持企业发展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一)基本要求申报企业为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入统的企业,在2022年度绿色制造申报过程中获得工信部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中任一项,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经信局聂鹏85316932区企服局陈杨67880595区企服局李笑笑65563310邮箱:区企服局:donghuqifu@163.com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附件:1.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4.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5.支持企业发展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表6.无违法违规承诺书附件1.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docx附件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docx附件4.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docx附件5.支持企业发展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附件6.无违法违规承诺书.doc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