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区企业服务中心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策审批机构,第四条本措施中扶持项目的申报主体均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对新迁入或新注册成立的符合南山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的重点行业协会,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结果按档次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协会可享受南山区相关人才奖励、人才配租补租扶持政策,每家行业协会每年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的专业交流活动,经备案后按活动所发生实际费用给予不超过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但南山区其他产业扶持措施对其另有规定的,对行业协会聚焦南山区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经备案后可根据《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扶持措施》的规定享受相关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符合区政府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的行业协会开展特大、紧缺、关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