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3-07-2811:04信息来源: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250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2023年9月1日—9月15日之间(申报系统内已挂延期通知)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我局将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特此通知,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2.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联系人:谢招禹,电话:8810125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