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7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渭南市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第三条市标准化工作奖励的申报、审定、奖励、管理适用于本办法,第四条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是市标准化工作奖励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协调、监督标准化工作奖励项目的审定工作,第六条申报奖励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市标准化项目奖励申请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充分吸纳公众意见后,第八条标准化工作奖励标准:(一)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经批准发布的渭南市地方标准、产业标准体系的主持起草者,省级团体标准的主持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级团体标准的主持起草者一次性奖励4万元,国家级、省级一次性分别奖励项目10万元、5万元,国家级、省级一次性分别奖励项目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分别奖励项目10万元、5万元,第九条市标准化工作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标准项目研制、宣传、培训等和在标准化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第十一条参与市标准化工作奖励项目审定工作的单位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