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网上公示等流程,现认定大湾区大学等5家单位为2023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第五批),请你们按照《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东科〔2022〕55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推动更多的科技人员进企业、下乡村,提高我市企业、农村基层科技创新能力,特此通知,附件:认定2023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名单(第五批).doc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28日(联系人:社发科翟伟斌、尹佩芳,联系电话:2283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