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财政局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东莞市“特色精品村”市级评审验收结果的通报》等文件要求,现将“特色精品村”建设奖补资金拨付给你们,本次资金拨付对象为71个村(社区)(不含东城街道温塘社区),由市财政按照每个村(社区)5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东城街道温塘社区已通过实地评审验收可评定为“特色精品村”,二、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各镇街要加强市镇两级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按照市认定的“特色精品村”的村(社区)名单,各镇街农林水务局会同财政分局按规定将建设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村(社区),三、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建立镇(街道)级“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库,四、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将市财政奖补资金退回市财政,认为你们通过创建已经达到市“特色精品村”和省“特色精品村”的创建标准,本镇(街道)、本村(社区)承诺将按照有关程序退回市“特色精品村”建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