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9号)和宜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督委字〔2021〕6号)要求,2022年1月-3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三区”管委会进行了2021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综合数据监测、群众满意度调查、实地督导等情况,拟推荐高安市、宜丰县、袁州区、上高县为优秀等次,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铜鼓县、万载县、经开区、明月山区、宜阳新区为称职等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宜春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反映,联系电话:0795-3997864,公示结束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呈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宜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