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2〕8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北海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75.41万元,共2个项目(详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及财会制度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附件:附件:2022年北海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表(1).xls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