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和《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社〔2022〕8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卫健委和医保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拟对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的4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们反馈,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联系电话:85222698、68000198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A34号窗口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7日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