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公示的主体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五、年报操作步骤第一步:登录仅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第二步:自动带入上一年度年报信息,具体流程如下:年报网址: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ecipplatform/login.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界面增加了“个体工商户便捷登录”,仅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即可登录,进入年报填报,系统会提示“是否需要调取上一年度年报申报的信息,则会自动带入上一年度年报的内容,行政许可、特种设备情况等填报内容无需再报送,仅需修改资产状况信息中的内容,填写年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