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按照省、市、区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个人申报系统的“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三、规范填写汇总表,船舶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类别为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舶电子及船舶引航,评审职称为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船舶电子员、高级引航员以及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报送时间:2023年8月2日前(休息日除外)报送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K楼818房间)联系电话:0532-88551362附件: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