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3〕2067号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厅直属各单位,现就2023年度我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在我省从事有关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教练、运动防护师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六、评审认定条件以及相关政策(一)艺术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27号)规定执行,(二)文物博物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三)图书资料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0号)规定执行,(四)群众文化专业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1号)规定执行,(五)广播电视新闻专业评审认定条件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宣通〔2021〕82号)规定执行,(六)播音主持专业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7号)规定执行,(七)体育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6号)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33号)规定执行,七、申报和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对照《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问题解释》(附件3)等要求,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具体如下:1.以评审方式申报的人员(1)《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6份,有关《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申报表》等表格可以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三)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须由单位派专人在规定受理时间内统一报送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如下:1.关于报送2023年度旅文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1份,附件:1.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2.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3.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问题解释4.关于报送2023年度旅文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参考格式)5.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6.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7.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此表由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8.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此表由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9.破格申报推荐表10.诚信承诺书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3年7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