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创新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4个,“创新奖”获奖组织不超过4个,(三)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二、组织管理(一)成立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二)评委会的主要职责1.组织、指导、监督评审工作的开展,2.审定《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实施细则》等重要工作规范,(三)评审办的主要职责1.组织制(修)订《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实施细则》、评审员管理制度等文件,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料评审后入围的申报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办根据入围组织的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等各项评审结果,获得“创新奖”的组织不受此限制,(三)获奖组织有宣传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介绍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责任和义务、应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五)获奖组织可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及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