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2〕4号)要求,现将我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创新产品”的单位必须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产品必须在无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产,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来自申请单位,3.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可直接认定为无锡市创新产品:已被列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近三年内经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专精特新产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省级及以上制造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每年不超过2项),三、申报程序拟申请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申报材料1.《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2.企业和产品简介,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4.产品技术总结,联系人:王东升电话:81821649邮箱:410880821@qq.com附件:1.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docx2.创新产品申报汇总表2022.xls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