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怒江州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17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称评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怒江州综合工程高级职称的申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系统申报工作,请严格按照各行业评价标准条件向承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材料,二、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在我州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综合工程相关工作,并符合省、州申报评审条件和各行业有关规定的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核实推荐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推荐意见,上报怒江州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三、申报时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怒江州职称定向评价工作方案》和各行业评价标准条件要求,合理组织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开展申报评审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8月25前报怒江州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307852618@qq.com四、评审时间综合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23年8月底,附件:1.申报要求2、送评材料一览表2023年度评审名册3、2023年度评审名册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定向)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