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园区〔2023〕475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科技〔2014〕43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已认定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除外),二、有关要求(一)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年度评价”模块(http://www.gxgycx.com/)进行数据填报并按附件1格式编制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8:00(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二)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认定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文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认真做好2023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和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771-5334977电子邮箱:yqkjc@gxt.gxzf.gov.cn附件:1.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2.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7月19日文件下载:附件1-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doc附件2-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