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财建〔2023〕19号各相关单位: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3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2023〕153号)文件,我县获得2023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下文简称“流域补偿资金”)2751万元(其中按因素切块资金726万元、按流域水质奖补资金725万元、按项目安排资金1300万元),结合往年结余资金398.54563万元,合计3149.54563万元,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分解下达补偿专项资金3149.54563万元至相关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符合流域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附表:2023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及往年结余资金安排明细表永春县财政局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表2023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及往年结余资金安排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责任单位1绿盈乡村建设补助资金19永春生态环境局2相关规划指南编制及入河排污口排查费用423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装备能力建设5042023年永春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46.55监测能力建设及国控站点运维项目53.56省督问题整改生态补偿资金410吾峰镇、林业局7桃溪水面保洁项目130水利局8饮用水源地清理整治项目109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100东关镇10全县环境卫生治理和垃圾分类项目300城管局11垃圾渗滤液处理费108.5456312下洋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50下洋镇13蓬壶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180蓬壶镇14蓬壶镇水环境治理项目5015桃城镇小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100桃城镇16达埔镇小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100达埔镇17重点项目资金1300永春生态环境局合计3149.5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