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充电桩建设单位:根据《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益发改能源〔2023〕1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贴范围申报项目涉及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益阳市南县辖区内备案新建且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2021年建成投运的充电设施执行足额奖补标准,其中2023年备案新建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建成投运的项目执行2023年奖补标准,三、申请时间2021年、2022年建成投运的项目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2023年建成投运的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四、补贴流程(一)各项目单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二)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益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6.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其中明确充电设施建成投运起正常运营时间不低于5年,五、其他事项申请充电设施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重复申报、骗取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充电设施自投运起服务时间少于3年的,退还50%资金;服务时间大于3年少于5年的,联系人:孟主任联系方式:186737090501.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doc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通知.docx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