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以及广西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可独立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1项,提名奖项范围为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不能作为当年广西科技奖的候选个人或评审专家,(四)奖励办公布的正常开展授奖活动的社会科技奖设奖机构可以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如需开通提名账号的,请规范填写《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专家)账号申请表》,三、提名要求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二)广西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促进高质量科技合作及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而设立的奖项,其奖励等级和荣誉效力等同于广西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六)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七)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历年广西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九)三大奖的第一候选组织为广西区外单位或机构的,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不能公开的不得作为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的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