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育科技领军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壮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二、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优先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化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对晋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500万元奖励性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六)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省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特派团团长和成员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1万元工作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二)推进科研资源开放共享,(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四、持续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十三)打造京津冀技术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十四)支持中试熟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十五)强化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对新认定的工业企业牵头创建的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