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4.规范市场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6.加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7.强化民营企业的用地供给,(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组织部、工商联、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等各相关部门单位)三、构建改革的创新环境,(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审批局、司法局、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五、健全平等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1.对企业无事不扰,配合单位:园区管委会、人大常委会办、政府办、政协办、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3.创新服务企业机制,形成诚心实意服务企业和项目、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配合单位: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25.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国家、区市和我县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减税降费、引才育才、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融资支持、创新创业等惠及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