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商字〔2023〕56号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国家会议中心落下帷幕,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细则>的通知》(吉商财发〔2022〕20号)、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外经贸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管理与支持的通知》(吉商贸发〔2022〕41号)及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白山市交易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进博会白山秘〔2022〕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企业给予补助支持,现将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下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相关材料于5月30日前汇总后报县商务局,附件: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5月22日附件: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对象已领取相关证件并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县属外贸企业,二、支持方向1.入场证件与核酸检测费用,领取参会证件并实际参加博览会的企业人员,对证件费和核酸检测费用给予全额支持,对参会人员(每户企业不超过2人次)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期间往返长白上海的机票费、火车票费、长途汽车费用给予支持,对参展人员的住宿费用按照在展会期间(11月4日-11月10日)的住宿发票金额支持,三、项目申报需要提交材料1.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表和法律责任声明(附件1),住宿发票(11月4日至11月10日)备注中要写明:住宿人员姓名、入住时间、离店时间、住宿天数,四、申报要求1.项目申请单位根据文件中的支持方向和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