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社〔2023〕61号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市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159号)以及市医保局制定的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收回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42万元(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2),收回资金通过年终批复决算资金清算办理,相应追减各地支出,请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二、此次收回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附件:肇庆市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情况表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7月1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肇庆市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