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以下简称优培单位)复核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范围(一)申报优势企业条件1.2020年及以前确定并于2022年通过复核的优培单位,2.2021年确定的优培单位参加本次复核且通过复核的企业,(二)优培单位复核范围1.2021年确定的优培单位,2.2020年及以前确定但2022年未通过复核的优培单位,三、申报程序(一)用户注册,申报企业登录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系统(http://171.105.30.48:8081),参加复核及申报优势企业请于2023年8月8日前完成填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网上初审,1.组织对参加复核的优培单位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复核结果和推荐申报名单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系统提交复审,四、审核认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优培单位复核情况进行审核,优势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系统技术支持:庄丹迪0771-3218882附件:1.2020年及以前确定并于2022年通过复核的优培单位名单2.2021年确定的优培单位、2020年及以前确定但2022年未通过复核的优培单位名单3.优培单位复核和推荐申报优势企业汇总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2023年7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