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个私协会: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闽市监注〔2023〕209号,就开展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本辖区“服务月”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好协调保障,让更多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已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提信心,三、强化宣传贯彻各单位要以“服务月”为契机,持续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及培训工作,让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更好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各相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等,市直相关部门请于8月8日将本部门此次“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邮箱,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闽市监注〔2023〕209号)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