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号)和《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商务〔2023〕118号)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委托第三方审核,拟确定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支持企业9家,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现对该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湛江市商务局联系人:王东杰,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分配计划湛江市商务局2023年7月21日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分配计划序号单位名称拟支持金额(元)1湛江市华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0000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石油分公司3000003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3000005湛江市启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00006湛江天马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0007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000008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2000009湛江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