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嵊泗县财政局2023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嵊泗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第一条资金来源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支持数字经济建设、信息化发展项目,给予实际投资不超过15%、最高50万元的补助,获得省级、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配套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第一年给予配套1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配套10万元的奖励,10亿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1亿-3亿元以内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的补助,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关于印发嵊泗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