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5.推进赣州市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9.全面推进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教体局、民政局、县妇联、县总工会〕(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10.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12.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13.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1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总工会〕18.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19.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20.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21.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