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13号)、《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22〕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浙仑渔07902等3艘自愿申请减船转产的渔船已全部拆解完毕,拟发放补助资金,现对申请减船转产渔船以及补助资金发放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与水资源管理科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付老师0574-86781775附件:2023年北仑区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