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市级竞赛包括聊城市职业技能大赛和聊城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含国家、省各类竞赛市选拔赛),聊城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系列赛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经费保障等内容,承办单位负责赛事筹备、实施及各项保障工作,参照全省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市级竞赛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给予选手单位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一类、二类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给予选手单位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给予选手单位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给予选手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