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线上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3〕174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请各单位加大政策信息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范围本轮线上申报试点范围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且符合《办法》管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新能源云网址https://sgnec.sgcc.com.cn/tariff_subsidy,已纳入奖励目录的项目信息变更仍暂通过线下申报,二、关于职责分工居民分布式光伏由浦东供电公司代为线上申报,企业分布式光伏、光伏电站、海上风电由项目单位完成新能源云平台注册和线上申报,形成拟奖励项目目录,三、关于进度安排企业分布式光伏、光伏电站、海上风电项目单位7月31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门户网站完成注册和信息填报(因信用问题再次申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应提供相关信用修复文件),浦东供电公司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初审,项目单位8月10日前上传加盖双方公章的资金申请表,居民分布式光伏由浦东供电公司8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