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由绍兴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对杭州口腔医院新昌分院进行综合评定,经评定合格,拟新增杭州口腔医院新昌分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3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可拨打投诉电话:监督管理科0575-86361360,新昌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7月21日新昌县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杭州口腔医院新昌分院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新和成路497号吕紫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