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扶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3〕10号)文件精神有关要求,特制定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家庭农场集聚区)申报指南,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如下: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57338051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附件: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家庭农场集聚区)申报指南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1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