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省科协决定对已建立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开展2023年度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已建立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包括建站单位对海智工作的重视情况,海智工作站工作思路、计划方案、工作管理制度及运行秩序情况等,包括建站单位为引进海智专家及实施技术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情况;(三)人才引进情况,为当地企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取得的成效情况;(四)项目合作情况,三、评估实施(一)对已建立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进行评估,协助做好“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主要内容是建站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总结、推进工作站建设的思路、计划和发展情况及对接海外专家、项目情况等工作内容,填写附件《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3.提供《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工作站评估→“2023年度已建站评估-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申报信息,在“用户中心”→“工作站评估项目”→“2023年度已建站评估-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右方的“修改”,五、联系方式(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联系人:汪佳丽林湖彬020-28328332(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联系人:杨芳020-83563981(三)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广东省电子学会联系人:戴凯琳020-8729367387291183附件:“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广东省科协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