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庆明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排污权核定的申请,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龙岩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对该公司的排污权进行了核定,具体情况如下:长汀县庆明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位于长汀县策武镇李城村,该公司于2013年向龙岩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购买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污权3.864吨/年,该项目未建设,2023年6月19日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现场勘察笔录确认该项目未建设,该公司属于停止建设自动放弃使用已购排污权,长汀县庆明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为市场交易获得,可用于市场出售,该排污权出售价格高于原价部分收归国库,现将上述核定结果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公示日期: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电话和信箱:电话:0597-2226356传真:0597-2289673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运营中心L幢14楼邮编:364000电子邮件:lydqhj@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