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德公岗〔2023〕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号)和《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经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各单位联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安置条件的2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周六、周日除外),如认为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照公示情况予以安置,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534-7221598附件:禹城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第四批).xls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