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创中心”)建设工作,根据《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规〔2023〕3号),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创中心工作通知如下:一、定位使命省创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具体定位和使命参见《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二、申报条件(一)符合《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二)综合类省创中心按照自上而下、一事一议的方式建设,(三)同一平台同一年度仅限申报一次省重点实验室或省创中心,已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平台不得重复申请领域类省创中心,4.依托单位已建设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四)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再建设,申请转建领域类省创中心,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申请程序,同一申请只能通过第一依托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请书在申请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政策咨询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联系人:陈红科联系电话:0351-4067991(二)材料报送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彦霖温淑芳联系电话:0351-7039555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49号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一层(三)网络系统填报咨询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电话:0351-8065503、7199808附件:1.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pdf2.山西省技术创新申请资格审查表.doc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7月5日政策解读:2023年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