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一、申报内容1.聚焦产业链开展区域成果转移转化,二、申报条件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2)开展链接需求侧和供给侧的技术需求对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服务,四、申报方式1.第三方机构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表以及《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2.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对申报项目审核筛选,五、工作要求1.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是项目主管部门,应做好本地区第三方机构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2.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活动的统筹协调单位,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对活动各环节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绩效评价,3.第三方机构是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承担单位,4.第三方机构是项目支持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郁勇68505234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彭智丹68786375附件:2023年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书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