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社〔2023〕20号),现将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3219万元预算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