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2017〕102号)、《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和《荆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荆州市“我兴楚乡•能人返乡”工程促进荆州籍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的方案的通知》(荆就领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等程序,姜苗苗、李梦琳、朱江航、张文雅等4名返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拟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至7月25日,共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716-3258605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