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外经贸企业: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3〕32号)要求,我区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已经实施完成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的外贸企业进行支持,申请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的外贸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二)近三年内无收付汇方面的违规行为,二、申报和审核流程(一)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以下简称统一平台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并按时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书面材料,(二)首次申请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的企业和单位应通过统一平台管理系统注册并填写“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注册登记表”,(四)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须同时进行书面材料的审核和网络审核工作,(五)市商务委对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三、申报材料清单申报项目材料清单请到渝中区商务委(和平路9号星河商务大厦商务委10楼1009)领取纸质件,四、申报时间申报企业和单位应在2023年8月15日之前提交申报资料,各区县应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审核完毕并转报市商务委,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