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季度汽车消费奖励资金和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奖补资金的通知》(明财(外)指〔2023〕14号)文件精神,经过我局业务股室实地核查和统计部门的协助审查,建宁县上之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建宁县莲塘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2022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符合拨付条件,奖补资金共58万元,目前奖补资金已到我县财政部门,经党组会研究拟将资金下达给相关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598-3988339附件1:《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季度汽车消费奖励资金和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奖补资金的通知》(明财(外)指〔2023〕14号)附件2:《2022年度市级商贸流通业奖补企业名单》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