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涵〔2023〕204号)文件,经公告征集、实施主体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等程序,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7.18-2023.07.25,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告知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华君联系电话:0578-6125089附件:庆元县“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表庆元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8日附件:庆元县“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