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的有效手段,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县)先后出台了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明确要求积极引导农业标准地集中连片流转,积极推广整组整村整畈委托流转、土地定量不定位流转及土地入股流转等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流转率和适度经营规模率稳定在70%左右,尽管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土地流转和集中连片经营,对连片50亩以上且纳入农业标准地项目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二、提升流转质量,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提升流转服务能力和流转管理水平,同时鼓励流转土地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