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经办规程>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3]2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系统核查、社保比对、留用劳动合同检查等环节,拟为1家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及留用奖补9512元,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3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可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18-6273619,附件:《来凤县2023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免申即享”拟发放名单》来凤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3年7月17日。